您好!欢迎访问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警察大学2023年度招录资格复审有关有关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2单位:人事处 作者:赵鹏飞浏览次数:

入围面试人员均须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如下:

1. 笔试准考证。

2. 考试信息表。

3. 居民身份证。

4. 学生证或工作证。

5. 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6. 职位要求的等级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工作经历证明(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等有关材料。

7. 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子女、未婚兄弟姐妹〕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8.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应具有人员调动管理权限)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1)。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离职有关材料。

9. 招录单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各个招录环节及试用期内,对于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将通报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并报中央政策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位考生注意:根据公安部工作安排,请于3月23日(周四)中午12点前将以上材料扫描成电子版(PDF版本)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招录工作邮箱zhaolu@cppu.edu.cn,邮件名称为“XXX资格复审材料”,并按照以上顺序标明序号,若某一项材料目前无法提供的,需要建立一个word文档,将文档名称改为相应序号,并在文档内写明目前无法提供该材料的原因。(如:5.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目前尚未颁发)。

此外,根据公安部招录工作要求,如放弃面试资格,需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2),扫描成电子版(PDF版本),于3月23日(周四)18点前发送至招录工作邮箱zhaolu@cp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