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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与提示


关于党委书记和校长信箱有关事项的说明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畅通民主渠道,及时了解掌握对学校建设发展的意见建议,有效解决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中的问题困难,学校决定在互联网主页设立党委书记、校长信箱。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全校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广大校友和关心学校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通过党委书记、校长信箱,向学校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学校发展。

二、信箱只受理实名来信,写信人应填写完整真实信息,姓名、单位、身份证号、邮箱地址、联系方式等,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未注明写信人姓名或姓名不实的来信,不予回复。

三、党委书记、校长每天查阅信箱,重要事项责成有关校领导或职能部门办理并回复,一般事项由学校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并回复。涉及信访举报的,转纪检监察部门依规办理。


警察大学办公室

2021年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