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位置: 首页 > 警大·要闻 > 正文

学校组织召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总结暨教育整改会

发布时间:2021-06-01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作者:国资处浏览次数:

5月26日下午,学校组织召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总结暨教育整改会,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人员参加,潘清义副校长出席了会议并作讲话。会议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张万谊处长主持。

会上通报了代理机构近期业务开展情况,指出了履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代理机构采购活动,压实代理机构主体责任,会上签订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服务承诺书》。潘副校长指出,此次会议是学校贯彻落实上级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加强学校政府采购管理、强化内控机制建设,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而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一次见面会、谈心会。代理机构要与国资处精诚合作,履职尽责,共同为学校把好关、守好线。一是要增强政治意识。政府采购工作要有新观念、新思想,要响应国家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增强政治敏锐性。二是要增强忧患意识。招投标是一个多行业、多领域参与的活动,跨度大、涵盖面广,关系千丝万缕,错综复杂,代理机构要勿存侥幸之心,增强责任意识,防患于未然。三是要增强法规意识。法律法规是我们开展采购活动唯一的依据,唯一的“保护伞”,要严格依法办事、照章办事,提升法规意识。四是要树立品牌意识。大力提升自身业务能力素质,积极树立自身品牌,用实力赢得学校信任。五是要增强服务意识。在坚守底线、把握原则的前提下,积极主动作为,协助学校圆满完成采购任务。

会议的召开,使政府采购工作更加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代理机构的职责和工作要求,为下一步更好地为学校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