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聘任研究人员管理办法(总则、聘任程序)

作者: 时间:2021-07-08 点击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消防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以下简称虚拟仿真教学中心)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科学研究水平提升,完善虚拟仿真教学中心管理机制,根据虚拟仿真教学中心的发展规划等相关要求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聘任程序

第二条   兼职人员的聘任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虚拟仿真教学中心筛选、学校聘任的程序进行。

1.个人申报:拟申请人员如实填写《虚拟仿真教学中心兼职研究人员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报所在单位审批。

2.单位推荐:拟申请人员所在单位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实并根据实际向虚拟仿真教学中心推荐人选,提交《申请表》。

3.虚拟仿真教学中心筛选:虚拟仿真教学中心根据任职条件、研究需要以及职称、学历、年龄结构等因素,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筛选,并对申请人情况核实认定后报学校。

4.学校聘任:学校颁发聘书,聘期一般为3年,期满自行解聘。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