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凌晨0时26分,萍乡市芦溪县南坑镇一民房突发火灾。随后,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立即调派南坑镇专职消防队到达现场,发现起火建筑为一幢三层砖木结构民房,起火位置为二楼柴房,南坑镇专职消防队在二层楼梯间出一支水枪遏制内部火势蔓延。据了解当时户主正在熏制腊肉,临睡前没有将明火熄灭,致使明火无人看管点燃周边堆积的木材引发火灾。
随后,迎宾大道消防救援站抵达现场开展处置,在三楼楼顶和周边房屋的屋顶各出一支水枪从屋顶射入对火势进行压制。由于民房屋顶为木制瓦片结构,在扑救时已经有部分塌落,并且柴房内部没有明显排烟渠道,消防员利用直流水枪将瓦片击穿击碎,帮助烟气和热量排出。
了解到柴房楼下是厨房,消防员进入一层内部查看火灾蔓延情况,确认无残余火苗。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紧张扑救,凌晨1时42分,火势被完全扑灭。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50平方米,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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