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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2级五年制高起本科学生和2024级三年制专升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4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2级五年制高起本科学生和2024级

三年制专升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校外教学点、同学:

 根据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拟于近期开展2022级五年制高起本科学生和2024级三年制专升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限

2026825日至20261215

二、工作步骤

2022级五年制高起本科学生和2024级三年制专升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照个步骤进行:

(一)选定导师:2026825日—91日)各学院根据本专业学生数量,按照生师比最高110的比例,选定安排导师,填写《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2级五年制高起本科学生和2024级三年制专升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导师信息表》,并按时提交函授部。

(二)拟定题目:202692日—921日)函授部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2级五年制高起本科学生和2024级三年制专升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导师信息表》发校外教学点,校外教学点督导学生自行联系指定的导师。导师和学生共同研究确定论文题目,选题可由导师拟定,也可由学生根据专业方向自拟。学院综合办汇总指导教师所带学生论文题目并报函授部。如有学生不联系指导教师,视为放弃毕业论文工作,最终论文成绩计零分,不得按期毕业。

(三)开题:2026922日至1010日)学院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做好开题工作。导师指导学生填写好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四)撰写初稿:20261011日至1115日)学生在导师指导下撰写论文,论文字数不少于8千字。

(五)中期检查:20261116日至1120日)学院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论文中期检查。导师指导学生填写好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

(六)学术不端行为检测:20261121日至1125日)教师指导学生对毕业论文自行查重,并根据查重情况指导学生进行论文修改,并准备好最终的电子版查重报告(论文查重标准按总文字复制比<30%。)。

(七)成绩评定和答辩:20261126日至1215日)学院组织指导教师做好毕业论文答辩安排,完成成绩评定,并填写好相关表格。

(八)上报成绩和存档:指导教师按格式要求将毕业论文正文及各类表格等附件的电子版、查重报告电子版和论文成绩汇总后提交学院综合办,综合办发函授部归档。

(九)质量审查:函授部按照学校有关要求,组织学院对学生论文进行逐一审查。

三、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指导

学院和校外教学点要从思想上切实提高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视程度,充分认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具体的指导工作,耐心引导督促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各个环节。要加强对学生的学风教育禁止学术不端行为,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等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把关、落实制度

学院要严格遵循警察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保密工作要求。

(三)强化管理、确保质量

学院要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既要保证论文质量,又要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行检查督导,强化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校外教学点要切实履行好督导职责。

四、有关说明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职成厅〔2022〕1号)文件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国教督办函〔2022〕23号)文件要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纳入高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范围,高校要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服务,确保全程指导,原则上学生应全员答辩,严把学位授予关,健全人才培养质量过程监管制度。请各学院、指导老师、校外教学点及学生高度重视毕业论文工作。


附件:1.2022级五年制高起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导师分配表

          2.2024级三年制专升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导师分配表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函授部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