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2级五年制高起本科学生和2024级
三年制专升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校外教学点、同学:
根据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拟于近期开展2022级五年制高起本科学生和2024级三年制专升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限
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12月15日。
二、工作步骤
2022级五年制高起本科学生和2024级三年制专升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照九个步骤进行:
(一)选定导师:(2026年8月25日—9月1日)各学院根据本专业学生数量,按照生师比最高1:10的比例,选定安排导师,填写《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2级五年制高起本科学生和2024级三年制专升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导师信息表》,并按时提交函授部。
(二)拟定题目:(2026年9月2日—9月21日)函授部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2级五年制高起本科学生和2024级三年制专升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导师信息表》发校外教学点,校外教学点督导学生自行联系指定的导师。导师和学生共同研究确定论文题目,选题可由导师拟定,也可由学生根据专业方向自拟。各学院综合办汇总指导教师所带学生论文题目并报函授部。如有学生不联系指导教师,视为放弃毕业论文工作,最终论文成绩计零分,不得按期毕业。
(三)开题:(2026年9月22日至10月10日)各学院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做好开题工作。导师指导学生填写好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四)撰写初稿:(2026年10月11日至11月15日)学生在导师指导下撰写论文,论文字数不少于8千字。
(五)中期检查:(2026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各学院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论文中期检查。导师指导学生填写好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
(六)学术不端行为检测:(2026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教师指导学生对毕业论文自行查重,并根据查重情况指导学生进行论文修改,并准备好最终的电子版查重报告(论文查重标准按总文字复制比<30%。)。
(七)成绩评定和答辩:(2026年11月26日至12月15日)各学院组织指导教师做好毕业论文答辩安排,完成成绩评定,并填写好相关表格。
(八)上报成绩和存档:指导教师按格式要求将毕业论文正文及各类表格等附件的电子版、查重报告电子版和论文成绩汇总后提交各学院综合办,综合办发函授部归档。
(九)质量审查:函授部按照学校有关要求,组织学院对学生论文进行逐一审查。
三、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指导
各学院和校外教学点要从思想上切实提高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视程度,充分认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具体的指导工作,耐心引导督促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各个环节。要加强对学生的学风教育,禁止学术不端行为,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等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把关、落实制度
各学院要严格遵循《警察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和保密工作要求。
(三)强化管理、确保质量
各学院要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既要保证论文质量,又要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行检查督导,强化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校外教学点要切实履行好督导职责。
四、有关说明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职成厅〔2022〕1号)文件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国教督办函〔2022〕23号)文件要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纳入高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范围,高校要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服务,确保全程指导,原则上学生应全员答辩,严把学位授予关,健全人才培养质量过程监管制度。请各学院、指导老师、校外教学点及学生高度重视毕业论文工作。
附件:1.2022级五年制高起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导师分配表
2.2024级三年制专升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导师分配表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函授部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