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考工作安排,2023年上半年本专业各实践环节考核科目已完成,现将成绩公示(详见附件),如有考生对公布成绩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的方式(可先发电子邮件)向实践性环节考核组提出复核申请,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和受理时间
2023年4月4日-12日。
二、受理单位和联系方式
各课程考核组:受理对公布成绩存在异议的问题;
建筑防火实践 赵老师15630680826
电气防火及火灾监控实践 雷老师13582798312
消防安全管理学实践、消防工程综合实践 韩老师13313360903
信息管理组:王老师 0316-2068193/13231685188(微信同号)仅受理考生考籍、准考证错漏、缴费等信息修正问题。
三、相关说明
(一)对公布成绩存在异议的考生需在公示期间电话问询,由各课程考核组组织受理审核;
(二)实践成绩为空白或0分的为未提交实践材料或材料出现雷同;
(三)成绩复核只对错评和漏评予以更正,评卷宽严不属更改范围;
(四)未报名缴费,未录入准考证身份证等信息者成绩一律不予成绩登统。缴费端口将在公示期间开启,已报名并按要求参加考核但没有缴费的考生请在公示期内完成缴费,考籍错漏误的务必申请更正,否则不予登统成绩;
(五).考生完成报名缴费后,报考信息一律不予修改,费用不退。考生在支付过程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316-2068430进行咨询;
(六)对缴费存在异议的考生请提供缴费单据;
(七)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消防工程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公示表
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3年4月03日